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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河北中医学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中医工〔2019〕1号
发布日期:【2021-04-15】  点击数:【】

河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中国足球彩票印发《河北中医学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中医工〔2019〕1号

 

 

各分会:

按照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中国足球彩票印发〈直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对原《河北中医学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1119      

 

河北中医学院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并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足球彩票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办字2009101号)和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中国足球彩票印发〈直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是由省政府确定、校党委领导、校工会具体承办,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参与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

第三条  此活动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积极倡导学校广大教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自愿参与,奉献爱心。

第四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量入为出。

第五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 活动募捐及实施救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及突出“互助性、普惠性、应急性”原则进行捐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向教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  参与对象和标准

第六条  河北中医学院在职在岗职工(不含临时聘用人员)一次性交纳本人本年度一日的工资收入(校领导不低于120元,副教授、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不低于100元,其他人员不低于60元)。

第七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第四季度进行筹集活动,用于下一年度开展救助。进入救助期后,不再接受职工个人交纳互助金。

 第三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八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职工家庭给予救助:

(一)参与职工及其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满18周岁,但尚就读于正规全日制学校者,下同),经省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见注1)一种或几种的,即给予定额救助。对参与职工本人的救助标准应高于其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参与职工及其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活动当期内,经省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见注2)的给予定额救助。

(三)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参与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遭受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根据损伤、损失情况给予定额救助

(四)参与职工本人的未就业父母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三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可享受一次性定额救助。

(五)对参与职工已就业配偶和已就业父母,因其所在单位未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等非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活动并未经活动救助的,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三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且参与职工本人未享受过救助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第九条  救助标准:

(一)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参与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与职工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给予一次性救助15000元和10000元。

(二)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以外其他重大疾病的参与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与职工家庭中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和8000元。

(三)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参与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捐款职工家庭一次性救助10000元。

(四)参与职工本人未就业父母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三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可享受一次性定额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对参与职工已就业配偶和已就业父母,因其所在单位未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等非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活动的,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三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及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且参与职工本人未享受过救助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定额救助。

  学校工会建立紧急救助制度。对于特别重大的救助事项,经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并报经省教科文卫工会同意后,立即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个人自费额度超过5万不足10万的,由学校留存资金进行救助,如留存资金不足,可向省教科文卫工会申请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个人自费额度超过10万由省教科文卫工会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可依据活动期末资金结余情况,开展专项救助。对原来未纳入救助范围的病种或对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患病职工,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具体救助病种由省教科文卫工会“职工互助一日捐”领导小组在当期活动期末统一研究决定,具体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首次患病职工本人救助的标准。

第四章  救助期限和除外责任

十二条  救助期限每期为一年并按自然年度计,即每年11日至同年1231日。如隔年开展捐款,救助期限顺延一年。

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活动无救助责任:

(一)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有欺诈、作弊行为;

(二)工伤和患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本细则规定的救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

(四)自杀、自伤等故意行为;

(五)犯罪、吸毒、斗殴及醉酒行为;

(六)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十四条  在一个活动期限内,对各类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与职工只可享受一次救助,特殊情况由校工会报省科教文卫工会研究确定。

第五章  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

第十五条  救助对象的申报程序:申请、核实、审批和建档等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首先向所在分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注3)要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核实。分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同审核材料一起交学校工会。学校工会确认情况属实后,申请人填写《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

(三)审批。救助人员名单,由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学校工会主席签批。审批程序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其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建档。经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校工会将救助资料专卷归档,妥善保存

第六章  救助资金的收集、留存、调剂、使用和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工会按照标准收集救助金,留存70%30%上解省教科文卫工会。学校首先使用留存资金实施救助,不足时提出申请,由省教科文卫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省科教文卫工会救助资金的审批权限分别是1.5万元以下和5万元以下。

第七章  活动费用及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职工互助一日捐”资金纳入学校工会财务账内统一核算,使用“代管经费”科目,下设“职工互助一日捐”项目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该项资金。

第十九条  学校工会对交纳互助金的职工逐人登记造册,报省科教文卫工会备案。

第二十条  按规定发放的救助金,将由被救助人签字的《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救助金审批表》,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募集和使用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当期活动结束后,由学校工会就此项资金的收集、使用情况向省教科文卫工会作专项报告,结余资金可结转下期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工会经审组织将此项资金列入年度审查审计的重点内容,并接受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的监督。

第八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二十三  成立河北中医学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

  长:分管工会校领导

副组长:工会主席

  员:党政办主任、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工会副主席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工会主席任主任,副主席任副主任。

工作人员:学校工会专职干部和财务处有关会计及各分会主席。

第二十  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确定学校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重大事项,制定和修订此活动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

(二)负责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发动。

(三)负责申请救助职工情况的核实、申报、归档等事项,并出具相关证明;在救助范围内,按审批权限审查和批准使用救助资金。

(四)完成省教科文卫工会“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  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工作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安排解决,并列入预算。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申请救助的教职工有欺诈和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当期申请救助权利,已发出的救助金应予以追回;因医院误诊而得到的救助金,应予以追回。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开展活动,对违反者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应处分:

1.违反规定审批救助对象的;

2.违反规定扩大、变更资金使用范围的;

3.违反规定提高救助标准的;

4.违反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使用救助资金的;

5.违反规定滞留应当上解和下拨资金的;

6.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套取、冒领救助资金的;

2.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救助资金的;

3.拒绝或阻挠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的;

4.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第十章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河北中医学院“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按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中国足球彩票印发〈直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执行。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十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十种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包括: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1型糖尿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等。

3证明材料包括:患十种重大疾病一种或几种或经省二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十种重大疾病以外其他重大疾病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票据、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参与职工家庭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院票据等原件、复印件及单位统一收据。参与职工父母救助需要提供户口本或派出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附件:《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

 附件:

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

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编制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类型

 

电子档案编号

 

困难类别

 

捐款凭证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就业状况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工作单位

 

月收入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学院

(单位)

健康状况

月收入

 

 

 

 

 

 

 

 

 

 

 

 

 

 

 

 

 

 

家庭年总收入(元)

 

年内

得到

其他

救助

情况

 

 

 

 

 

 

 

 

 

 

申请金额

大写:                    小写:

申请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盖章)     

 

 

 

 

 

业务部门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领取救助金额

大写:               小写:

被救助人签名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填写此表,须附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捐款证明凭证的复印件;

2.说明申请救助原因时,申请人必须符合《“职工互助一日捐”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患大病诊断及医疗费用证明、自付金额证明、子女就读证明、家庭遭遇突发意外证明的复印件;

3.申请人的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以上证明材料应随本表一起入档保管。

名词解释:

户口类型:分为城镇、农村。

电子档案编号:指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档案编号。

困难类别: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困难、特困职工及遇到临时困难的职工。

捐款凭证编号:指《河北省公益事业接收捐赠统一收据》的编号。

就业状况:指在岗、待岗、下岗、失业、内退、病休、退(离)休七种情况。

单位性质:是根据国家统计分类划分的经济类别,本表暂分为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包括民营、股份)、个体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以及机关、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是根据国家统计分类对单位的划分,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就餐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情况。

家庭年总收入:指家庭成员年度内的工资收入及其他收入总和。

工作单位:申请人就业的企业或单位。填写具体到车间(分厂)或科室。

家庭住址:申请人家庭固定居所。填写具体到社区(村)、楼栋号。

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050200    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050091

祁州校区: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保衡南大街99号,071200  东垣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0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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